《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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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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