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池工业〉等六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5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池工业〉等六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池工业》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池工业》(HJ1204-2021)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HJ1205-2021)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人造板工业》(HJ1206-2021)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
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1208-2021)
六、《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1月13日
标准下载:
1、《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电池工业》(HJ1204-2021)
2、《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HJ1205-2021)
3、《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人造板工业》(HJ1206-2021)
4、《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
5、《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1208-2021)
6、《工业企业土壤和地 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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