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身中心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8-03-17 06:57:58

《社区健身中心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全文】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街道、乡镇、社区(中心村)新建或改建的室内外相结合的健身设施。

可为新建项目,也可为由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房屋等非体育建筑及室外场所改建改造而成。

可与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

项目产权属于公有,向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

二、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体育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不设固定看台。

应设球类、室内健身器械、操房等健身场地设施。

应设社区健身中心统一标识。

鼓励在项目建设中增加具备智能化管理服务功能的设施设备,打造智慧社区健身中心。

鼓励使用装配式建筑。

具体建设要求可参考国家标准GB/T 34281-2017《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分类配置要求》有关内容。

三、资金使用

对新建项目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安装施工、室内室外体育器材和设备购置等,不得用作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对改建项目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造体育场地的室内装修、水电改造、室内室外体育器材购置等。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bz/32027.html

本文关键词: 社区, 健身, 中心, 建设, 要求, 国家标准,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