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31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6-10 21:44:13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31号







现发布修订后的《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以下简称《标志》)。本《标志》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196-10-2019,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JTS 196-10-2015)同时废止。

本《标志》第2.0.1条、第2.0.3条、第2.0.4条、第2.0.6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2.2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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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交通运输部, 长江干线, 航道, 整治, 建筑物, 助航, 标志, 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年, 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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