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20〕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等7项卫生健康标准的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等7项卫生健康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0〕4号
现发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等7项卫生健康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06-2020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代替GBZ106-2016、GBZ219-2009、WS/T475-2015)
GBZ118-2020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118-2002、GBZ142-2002)
GBZ130-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130-2013、GBZ165-2012、GBZ176-2006、GBZ177-2006、GBZ/T180-2006、GBZ/T184-2006、GBZ264-2015、部分代替GBZ179-2006)
GBZ169-2020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代替GBZ169-2006、GBZ156-2013)
二、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674-202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质量控制检测规范(部分代替GBZ126-2011)
三、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675-2020氡及其子体个人剂量监测方法
WS/T676-2020建筑材料氡射气系数的测量方法
上述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GBZ106-2016、GBZ219-2009、WS/T475-2015、GBZ118-2002、GBZ142-2002、GBZ130-2013、GBZ165-2012、GBZ176-2006、GBZ177-2006、GBZ/T180-2006、GBZ/T184-2006、GBZ264-2015、GBZ169-2006、GBZ156-2013,GBZ179-2006被代替部分、GBZ126-2011被代替部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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