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全文附PDF版下载】(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5-21 03:36:3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建标〔2008〕164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3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2〕345号)的要求,由卫生部负责修订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在综合医院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卫生部负责。
附件:综合医 院建设标 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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