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2:36:3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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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01818.html
本文关键词: 重点, 保护, 野生动物, 名录, 2021年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 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