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办发〔2020〕25号《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09 21:39:48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的通知







退役军人办发〔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对退役军人信访工作高度 重视,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 作,取得一定成效。为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 各地基层工作机构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矛盾 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从源头消减越级访和重复访,坚决防控新冠 肺炎疫情后信访形势反弹,现就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信访事项首 办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压实基层属地责任,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层 “两站”)处在退役军人工作最前沿、第一线,承担“退役军人 之家”的重要服务职责。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突出基层导 向,强化属地责任,筑牢第一道防线。

(一)抓实预警感知。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立足抓早、 抓小、抓苗头,要督促指导基层“两站”经常进行深入细致的排 查,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 明,早预警、早调处。

(二)开展服务代办。要指导基层“两站”强化服务意识, 解决不了的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待遇落实等事项,要代退役军 人及时向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行政部门反映,做到“退役军 人点单、干部跑腿代办”。

(三)加强联系沟通。要督促基层“两站”建立常态化联系 退役军人工作台账,加强对代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及时向退 役军人反馈办理结果,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二、强化属事首办责任,切实将初信初访化解在基层

初信初访事项专指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判重显示首次登记录入的信访事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解决退役军人信访问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属事首办责任。要把退役军人直接反映、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代办、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初信初访事项作为化解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来抓,务求一次处理到位,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县域。

(四)规范登记录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落实来访(信)必登原则,在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进行实名制登录操作,并详实录入退役军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主要诉求、意见建议及相应的事实、理由等主要内容。

(五)及时准确告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分析甄 别,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场受理并予答复;不能当场受理 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退役军人。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积极帮助协调、咨 询办理。

(六)明确首办责任。作出受理决定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 首办责任单位,按岗位职责承担受理、办理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 任人。

(七)认真调查处理。对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调查核 实的基础上,研究形成答复意见报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在60日内(情况复杂的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可延长至90日)向退役军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八)严格复查复核。退役军人对答复(复查)意见不服, 应在30日内向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核),复查(复核)机关应予受理并落实首办责任,对答复(复查)意见进行严格审查,存在瑕疵的发回重办,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评 审、听证评议等方式会诊,在30日内作出复查(复核)意见。 复查(复核)工作要做到严谨细致、科学规范,经得起审核倒查。经过复查、复核程序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地看、设身处地地 想、满腔热忱地帮、因地制宜地办”原则,因案施策,分类化解 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九)靶向精准施策。对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初信初访 事项,首办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人一策、一案一册”要求,逐案 建立台账,靶向制定精准化解措施。要落实“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工作要求,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做到不化解不终结;需要给予政策支持的,上级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从政策层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力度。

(十)合力攻坚化解。首办责任单位难以解决的,应按照 “一案一报、一事一议”原则,及时报请上一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专题研究、协调推动化解。对“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坚持部省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施策、高位推进,市县落实责任、一办到底,乡村筑牢基础、严防越级,切实形成攻坚化解合力。

(十一)蹲点调研接访。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将通过部省 联动机制蹲点调研接访,派员深入一线,采取带案下访、现场办 公等方式,实地督促指导拿出化解方案和解决时限,强力推动化 解,做到不见成效不“收兵”。

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健全信访事 项首办工作机制,采取有力举措,推动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层层 转办、层层不办,程序空转。

(十二)落实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加强组织领 导,班子带头示范,对重点案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包案、亲自 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解决,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责任体制,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三)加强督导考评。要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对不主 动排查矛盾问题,发现问题不闻不问、不开展思想疏导,不按规 定登记录入,应当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不反馈办理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等情形,及时进行督办。将首办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并适时通报。

(十四)严格追究责任。因首办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越级上 访、串联聚集、个人极端事件、重大负面舆情等,或造成其他不 良社会影响的,依照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文章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20/6/16/art_1229080720_545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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