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医〔2010〕7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09 22:20:0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的通知》
农办医〔20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为加强兽药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第11号,2002年),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予印发。本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农办医〔2006〕6号)届时废止。
附件:【点击下载】
1.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化药、中药等)
2.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生物制品)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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