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环境保护部令第27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3-24 15:55:13
环境保护部令第27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6月16日由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周生贤
2014年7月4日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我部决定对2012年4月30日发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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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05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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