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国科〔2021〕128号《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
水国科〔2021〕128号
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机关各司局(部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团委、科协,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团委、科协,新建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团委、科协:
水利科普工作对于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民水科学素养,引导公众爱水、护水、支持水利事业,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水利科普工作顶层设计,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积极传播人水和谐科学理念,拓宽科普领域,夯实科普载体,创新科普形式,创作科普精品,普及水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公民水科学素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突出科普的实用性、群众性、社会性、通俗性和趣味性,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实际需求,精准服务,分类施策,讲求实效,促进水利科普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坚持服务中心。找准科普工作发力点,紧密围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等水利中心工作开展科普,不断提升水利社会地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理解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良好氛围。
坚持联动协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科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科协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动员科研院所、学校、学术团体、企业和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统筹兼顾、联动配合、分工协作的水利科普工作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创新科普理念、整合内容资源、拓展传播方式,在内容创作、表达方式、传播手段、载体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发展,不断扩大水利科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水利改革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科普体系,公众节水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显著提升。完善科普激励机制,形成稳定的水利科普资金投入渠道,推动建立科普效果评价机制。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认定50个水利科普基地。加强科普供给,创作一批贴近公众、科学实用的水利科普作品,出版20套科普丛书、音像制品。强化融媒体传播效应,打造10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水利科普活动品牌。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水利科普工作者,专兼职科普工作者及志愿者达5000名。
二、重点任务
(四)强化水利科普供给
围绕国家水安全战略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重点在节水、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统筹加强科普作品开发和创作。推进与水情教育相关的科普作品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推动水利科技资源科普化,在具备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开展科研成果科普化试点,开发创作系列科普产品。充分发挥水利科技社团、科研人员在科普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水利科研院所应激励引导科研人员针对水利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主动开展相关科普作品创作,撰写科普文章解疑释惑。
(五)开放共享水利科普资源
进一步开发和提升水利科技创新基地科普功能,建立完善常态化开放制度。财政投资建设的水利科普场馆应常年向公众开放。鼓励和支持重大水利工程设施利用现有展厅、仪器设备等丰富完善科普内容,定期面向公众开放,尤其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利科普教育活动。依托行业会展、论坛等平台开展科普展览展示和互动体验活动。积极推进水利科普资源数字化服务平台、“网络展馆”等建设,满足公众特别是基层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科普需求。
(六)推动建设水利科普基地
发挥科普基地在水利科普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水利科普基地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依托水利科技创新基地、重大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遗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平台载体,认定一批水利部科普基地,择优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掘资源,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公共文化场馆、科技场馆、教育培训基地等现有平台和设施,建设水利科普示范园区或设置水利科普展区。
(七)创新水利科普方式手段
坚持一次创作、多次开发、多种方式呈现,创新水利科普方式手段。在积极推动读本、视频、挂图类传统科普作品产出的同时,鼓励应用VR、AR、MR等新技术,打造一批集科学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高品质水利科普精品。探索新老媒体融合互补的水利科普传播模式,通过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商场、景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公共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水利知识,扩大科普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科学定位目标群体,为公众提供丰富、可选、精准的水利科普服务。
(八)打造水利科普特色活动
创建并逐步形成一批具有水利行业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普品牌活动,推动水利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利科普讲堂”“中国水之行”“护好大水、喝好小水”等经常性科普活动。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中小学生中的引领作用,深化“美丽中国·青春行动”,参与筹划“小手拉大手”“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等科普活动。面向水利科普工作者和参与者,开展全国水利科普讲解大赛、科普短视频评选、水利科学试验展演汇演等系列活动。
(九)加强水利科普队伍建设
依托水利科研院所、业务部门、相关高校和学术团体,培养选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建立水利科普工作团队,激励高层次科研人员参与水利科普工作。支持科研人员到中小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鼓励学校遴选相关课程教师参与水情教育员、辅导员等培训,校内校外共同开展水利科普教育活动。加强行业培训和工作交流,健全部、省、市、县四级科普讲解员队伍,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水利科普队伍。积极搭建水利科普志愿者服务平台,建立科普志愿者登记制度,引导社会公众投身水利科普实践。
(十)加强水利科普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水利科普国际合作,引进吸收国际优秀水利科普作品及科普模式,支持优秀水利科普作品走出去,促进知识成果交流共享,探索建立以促进公众水科学素养持续提升为目标的国际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水利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及相关国际组织,不断扩大水利科普领域的多双边交流合作,宣传展示我国水利改革发展成就,讲好中国水利故事,支撑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科普工作主体责任,推动科普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水利部成立水利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科普专家委员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强化手段措施。水利科研院所应设立专职科普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科普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将水利科普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主要组成内容。
(十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把科普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加强统筹,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水利科普工作实际需要。不断拓展水利科普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吸引、引导和鼓励社会机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投入水利科普工作。利用行业学会、协会等平台,探索设立水利科普发展基金,资助优秀水利科普作品编制出版。
(十三)完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激励机制,调动水利科研人员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推动在水利科技项目中创作形成科普内容,将其经费单独列支。充分发挥大禹奖等各级水利科技奖励中科普类奖项的激励引导作用,在水利科技创新基地评估中明确科普要求,在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提升科普成果的赋分权重,探索开展科普效果评估机制,鼓励各方产出更多优秀水利科普成果。对在水利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宣传。
水利部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2021年4月2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