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安发〔2021〕119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01 03:29:51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1〕119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安全》(HAD401/13-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低水平放 射性固体废物贮 存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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