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21〕7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7-13 02:34:07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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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15421.html
本文关键词: 发改环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海水, 淡化, 利用, 发展, 行动计划, 2021, 2025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