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11 23:47:09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对于不符合相关员工人数要求的请于3个月内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期后协会将对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从业资格注册,有关从业资格注册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要求及注册流程

基金从业人员进行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考试科目与资格注册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7〕100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授权指定资格管理员负责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基金从业资格注册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地址:http://human.amac.org.cn/)进行。各私募基金管理人请参照《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机构端/个人端)》、《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使用常见问题解答》和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操作视频课件,可通过协会远程培训系统(地址:https://peixun.amac.org.cn/)或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公告通知栏等方式查看相关流程介绍。

二、后续职业培训管理要求

后续职业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自首次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后续职业培训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字〔2018〕437号)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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