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7-06 03:16:36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中国)格式

2.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瑞士)格式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2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17429.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调整, 瑞士, 自贸, 协定, 项下, 原产地, 证书, 格式,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49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