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7-14 02:48:50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经研究,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乳品检测报告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见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21年7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2.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17670.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进口, 乳品, 检测, 报告, 证明, 告知, 承诺制,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