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发〔2021〕3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产发〔2021〕3号
茶产业是关乎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民生产业,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茶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和消费总量居世界首位,但存在部分地区无序扩张、茶产品开发利用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文化内涵挖掘不深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加大扶持,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加快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茶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茶产业全产业链,拓展茶产业多种功能,提高茶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提升质量。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技术创新、装备创制、文化创意,为茶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强化茶农、茶企、茶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产品追溯体系和监管制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绿色生态茶园,推广绿色生产加工技术,生产绿色有机产品,引导绿色消费。
——融合发展、联农带农。推动茶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渗透融合,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茶农。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规划引领和资源统筹作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区集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产业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茶园面积稳定在现有水平,茶产业科技贡献率达65%;干毛茶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茶叶出口额达到25亿美元,培育若干个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大型现代茶产业企业集团;茶科技水平大幅提升,茶文化大力弘扬,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建设绿色生态茶园
(四)优化生产区域布局。坚持适区适种、适品适种,引导各茶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划定绿茶、红茶、乌龙茶、黑茶、白茶等主要茶品生产优势区。在长江流域优势区,特别是南岭以北、长江以南,重点发展绿茶,兼顾发展黑茶;在浙南、闽南、闽北及粤东等优势区,重点发展乌龙茶、白茶;在滇西滇南、黔中黔东南及桂西南等优势区,重点发展红茶、特种茶和绿茶。引导高纬度、高坡度非适种区逐步退出茶叶种植。禁止在生态脆弱地区发展茶产业,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茶园。
(五)提升茶园生产能力。推广优良无性系良种和加工专用品种,提高茶园良种率和专用化水平。推进老茶园淘汰、低产茶园改造和新建茶园提质,完善田间道路、蓄排设施、电力设备等配套设施设备。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高茶园管理智能化和采摘机械化水平。支持并规范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施肥修剪等专业服务。
(六)推广绿色技术模式。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茶园土壤治理,在优势区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应用配方施肥、肥水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茶园,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使用化学农药。
三、打造现代加工体系
(七)提升初加工水平。科学布局茶叶初加工中心,加强初制茶厂改造与加工环境整治。加大茶叶初加工机械购置补贴力度,将茶叶初加工成套设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推进茶叶初加工设施装备更新升级,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茶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购置杀青机、揉捻机、理条机、色选机、炒(烘)干机等初茶叶加工机械。改善茶叶仓储保鲜设施条件,提高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能力。
(八)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支持加工企业新建或改造茶叶精深加工生产线,提高加工品质和生产效率。引导加工企业开发抹茶、茶菜肴、新式茶饮、含茶食品、调味茶、保健品、化妆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研发推广夏秋茶高效加工技术,提取茶多酚、茶多糖、茶色素等功能成分,推进茶产品深度开发,拓展茶产品功能用途。
(九)发展综合利用加工。推进茶枝、茶花、茶籽、茶渣等副产物回收利用,利用超微粉碎、超临界萃取、生物发酵等技术,开发茶花粉、茶籽油等食品(含保健食品),以及基料、肥料、新型材料、清洁燃料等新产品,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四、构建商贸流通网络
(十)培育创响知名品牌。各茶区要整合现有品牌,打造地域特色鲜明、产品特性突出的区域公用品牌,完善授权、监管、保护等品牌管理制度,加大历史名茶品牌保护力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创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茶企找准产品定位,优化包装设计,丰富品牌内涵,加大营销推介,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一)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引导各茶区与大型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专卖店、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创新发展线下销售渠道。结合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利用网络、数据、技术等现代要素,建立新型线上销售体系,推动营销渠道网络化。鼓励发展直供销售、会员定制、门店体验、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推进消费模式转变。
(十二)建设区域交易中心。依托大型茶叶交易市场,完善展示展销、仓储物流、电子结算等设施,实现物流集散、价格形成、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多种功能,打造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功能齐全、交易方式多样的区域交易中心。引导各茶区针对特色品种和稀缺产品,探索建立产地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
五、提高要素支撑能力
(十三)强化科学技术支撑。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培育,建设一批区域性无性系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促进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和龙头企业合作,集中攻关高效栽培、品质识别、绿色防治、灾害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广茶园整理、茶树修剪、高效植保、机械采摘、精深加工等先进装备,集成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模式。
(十四)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完善产地环境、品种种苗、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分等分级、储运保鲜、包装标识、物流运输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加强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推进建设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全产业链茶产业标准体系。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茶区成立专家顾问团,为茶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支持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茶企,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加强茶产业推广技术人才培养,举办茶加工职业技能大赛,建设一批应用技术实训基地。引导各类主体在茶产业全链条创业创新,引入现代管理、经营理念、业态模式,培育一批茶产业领军人才、技术团队和企业家。
六、促进产业深度融合
(十六)培育壮大融合主体。支持茶企同业整合、兼并重组,推动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融资,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茶产业领军企业。鼓励发展大型茶企牵头,合作社、家庭农场跟进,茶农积极参与的茶产业化联合体,加强产销衔接和利益联结。
(十七)促进全链条融合。引导各茶区统筹协调茶产业各环节各主体建设茶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经营模式,完善产业链上中下游联结机制,形成“链主”企业带动,育种育苗、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经营主体有机衔接、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十八)推动茶文旅融合。开发“茶旅+民宿”“茶旅+研学”“茶旅+康养”等茶文旅融合新业态,打造茶旅精品线路、精品园区和特色小镇。深入挖掘中国茶文化丰富内涵和深刻精髓,办好“国际茶日”等主题活动,传承好茶艺、茶理、茶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好中国茶文化故事,展示中国茶文化的独特魅力,促进茶文化传播和走出去。
七、强化引导监管服务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茶叶主产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规划或指导意见,推动建立省级领导担任茶全产业链“链长”的推进机制,优化区域和结构布局,延长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供销合作等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政策扶持、市场监管、示范带动和宣传推介等工作,促进茶产业科学规范发展。
(二十)加强政策支持。统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积极支持茶产业发展。支持茶企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茶叶贷”“茶叶保”“茶叶担”等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茶产业经营主体予以必要的信贷保险支持。按照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要求,满足茶区加工仓储、展示销售、文化体验等主体用地需求。
(二十一)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度,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加强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完善鲜叶产地来源等标识内容。依法打击非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秩序维护,排查“山头茶”“年份茶”“特效茶”“特种茶”“非卖品”“品鉴品”“办事茶”“送礼茶”等非法营销和炒作乱象,以组织约谈、书面警告、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整治。对涉及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十二)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茶叶科研、流通、文化等行业协会作用,定期发布市场交易指导价格,促进市场合理定价,不组织、不参与虚假炒作和高价炒作。引导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经营,自觉抵制过度包装、恶意炒作,理性开展市场宣传和营销。支持茶叶行业协会建立统一的茶叶产品追溯系统,将生产、加工、流通信息全部纳入追溯管理,实现全程监管,阳光消费。
(二十三)推动脱贫地区茶产业提档升级。以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脱贫地区,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十四五”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引导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要加大对茶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建立茶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实施脱贫地区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引导大型茶企到脱贫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和加工车间,与茶农建立股权式、分红式、契约式利益联结机制。
(二十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向大众科学普及茶的营养、储藏等知识,推动茶产品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引导理性绿色消费。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茶产业发展成效,推介一批诚实守信守法的茶产业经营主体,推广一批先进的茶产业发展典型模式,引导形成茶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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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农产发,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促进, 茶产业, 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