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安发〔2021〕220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09 11:03:12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1〕220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HAD102/10-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988年制定的《核电厂保护系统及有关设施》(HAD102/10-1988)、《核电厂安全有关仪表和控制系统》(HAD102/14-1988)和2004年制定的《核动力厂基于计算机的安全重要系统软件》(HAD102/16-2004)三项核安全导则同时废止。




附件:《核动力厂仪表和 控制系统设计》(HAD102/10-2021)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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