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安发〔2021〕220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09 11:03:12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1〕220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HAD102/10-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988年制定的《核电厂保护系统及有关设施》(HAD102/10-1988)、《核电厂安全有关仪表和控制系统》(HAD102/14-1988)和2004年制定的《核动力厂基于计算机的安全重要系统软件》(HAD102/16-2004)三项核安全导则同时废止。
附件:《核动力厂仪表和 控制系统设计》(HAD102/10-2021)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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