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管〔2021〕296号《水利部关于印发竹竿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竹竿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资管〔2021〕296号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商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竹竿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国务院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的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三、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利工程调度,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确保流域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
四、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制定竹竿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并根据水量调度方案逐年制定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
2021年9月26日
竹竿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竹竿河为淮河干流上游右岸一级支流,河道干流长142公里,流域面积2610平方公里,其中湖北省境内457平方公里,河南省境内2153平方公里。竹竿河流域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2.26亿立方米,径流量具有年内分配不均匀、年际变化大的特点。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节水优先、保护生态。
(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优化配置、持续利用。
(四)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二、分配意见
2030水平年,竹竿河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水量分别为:湖北省0.84亿立方米,河南省2.54亿立方米。
不同来水条件下,竹竿河流域河道外2030水平年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详见表1。
三、主要断面控制指标
确定魏家冲、竹竿铺(三)、罗山三个断面为竹竿河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见表2。
竹竿河湖北省出境水量以魏家冲水文站实测径流量核定,竹竿河入淮河河口水量以竹竿铺(三)、罗山水文站实测径流量核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河南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将水量分配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将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河南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工业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要统筹推进淮河干流与竹竿河水量统一调度工作,同步推进干支流调度计划编制和执行,强化水量分配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河南省和湖北省要严格执行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确保主要断面下泄水量符合要求。石山口水库、小龙山枢纽以及规划建设的张湾水库的水量调度应服从流域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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