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建设函〔2021〕8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
办建设函〔2021〕8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19年印发的《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纳入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任务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为加快推进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按期完成规划的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已安排资金项目实施进度
请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年度备案项目清单任务和资金分解计划,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资金落实到位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加快实施进度。对部分中央资金未能按计划分解落实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要督促有关地方相关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尽快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要逐个项目明确前期工作、开完工、验收等实施现状,全力推进实施进度,并及时在项目管理系统更新,确保已安排资金的项目在2021年底前完工。初步设计方案未批复的,要尽快完成审批,为顺利开工做好准备;尚未开工的,要破解制约因素,抓紧开工建设;进度滞后的在建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完工的,要尽快完成验收。调整的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及时报部建设司备案,并在项目管理系统更新。实施进展情况报告(见附件1),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建设司。
二、编制2022年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请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提升工程》确定的治理任务为基础,按照河流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要求,统筹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优先实施近两年实际受淹、沿河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工矿区、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基本农田的重点河段,以防洪达标建设为重点,编制中小河流治理2022年年度项目建议计划(见附件2),提出拟实施项目清单,并提供工程布置矢量信息文件,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建设司。
2022年拟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已完成或在2021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个别项目不迟于2022年汛前完成,无生态环境和移民征地等重大制约因素,地方建设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
三、以河流为单元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成效,请各地以2020年备案的《提升工程》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为基础,在《提升工程》未下达的治理任务范围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结合近几年洪涝灾害发生情况,以整条河流为治理单元,逐条河流梳理治理完成情况、“十四五”期间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及后续治理任务,形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储备情况报告(见附件3),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建设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上述要求加快已安排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以河流为单元全面梳理治理情况,按要求报送报告和项目清单。我部将统筹各省项目进展及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合理确定2022年及后续资金安排。
联系人 :翟媛 陈栋
联系电话:010-63202235、63202807
电子邮箱:jssjjc@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1:××省(自治区、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提纲)
2:××省(自治区、市)中小河流治理2022年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提纲)
3:××省(自治区、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储备情况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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