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划函〔2021〕45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航务管理局开展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10-28 22:35:01

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航务管理局开展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规划函〔2021〕453号







长江航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交通强国建设长江航务管理局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长航规〔2021〕53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长江航运多源时空信息智能服务应用、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及应用、长江干线智慧航道建设及应用、长江三峡河段智能通航、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应急搜救协同机制建设、船岸物联传输通道建设、绿色航道技术推广应用、长江干线航道演变预测预报管理平台研发、三峡河段航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总结经验,试点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以及值得研究重视的有关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部,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给予指导,在相关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9月6日
 









交通强国建设长江航务管理局试点任务要点







一、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

(二)试点内容。

构建长江航运无线通信网络,建设长江干线航运水上安全监管、应急搜救、公众出行等船岸协同“一张网”。健全海事智慧监管(含海事港航信息化协同监管)和应急搜救协同机制,建设长江海事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系统。探索应用无人机、无人船、智能救生圈等新型搜救装备,研究建立长江干线新型装备配备标准。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在部分区域率先建成覆盖长江航运的无线宽带网络,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系统船岸协同能力有效提升。海事智慧监管体系和应急搜救体系初步建成。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长江航运无线通信网络,海事智慧监管协同应用系统有效运行。在长江干线应急搜救装备配备方面形成标准等相关成果。海事智慧监管与应急搜救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海事综合监管和应急搜救效能显著提升。

二、长江航运多源时空信息智能服务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通信管理局。

(二)试点内容。

构建北斗应用推广数据基地,在典型水域探索搭建“北斗+5G”的船岸物联传输通道。搭建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和用户服务平台,开展长江干线“北斗+”数据应用服务。建设基于“北斗+5G”的可视化锚地管理系统,研发并推广应用北斗智能船载终端,推动长江干线船舶北斗智能船载终端全覆盖。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长江干线北斗卫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在监管、测量方面初步实现应用。在典型水域初步实现基于“北斗+5G”的陆海空协同监管指挥,基本完成锚地管理系统建设,智慧锚地初步实现应用。船舶北斗智能船载终端基本完成研发,初步实现应用。

通过3~5年时间,北斗应用推广数据基地基本建成。北斗船舶智能终端功能基本完善,安全信息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船舶调度、信息发布、货物跟踪等能力明显提升,长江智慧航运发展取得显著进展。

三、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及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

(二)试点内容。

加强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理论方法研究,以局部地区为依托,构建长江干流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方法与指标体系。开展智能建造、水下生态环境构建、环保施工工艺等研究,加大生态结构应用、疏浚土生态化综合利用、生态环境监测力度。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绿色航道技术在典型河段工程中初步实现实践应用。绿色航道建设理论方法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形成航道工程生态设计指南、绿色施工指南、环保监理指南等相关成果。生态固滩、生态护坡、生态护底等技术得到推广应用,航道疏浚土实现综合利用。

通过3~5年时间,绿色航道技术基本实现推广应用。绿色航道建设理论研究取得明显成效,航道工程建设与生态环保初步实现有机统一。航道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技术和施工工艺在长江航道全面应用。在绿色航道建设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四、长江干线智慧航道建设及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

(二)试点内容。

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可视化的长江干线航道动态监测体系。深化长江干线水流动态数值模拟技术研究,构建航道大数据系统,研发长江干线航道演变预测预报管理平台。加大智慧航道实践应用力度,打造长江干线智慧航道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长江航道大数据基本实现有效管理,长江电子航道图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初步实现全线覆盖。完成长江干线航道演变分析预测预报方案编制,基本建成长江干线智慧航道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航道条件变化趋势初步实现智慧预判。

通过3~5年时间,建成长江航道大数据中心,上线运行长江干线航道演变分析预测预报管理平台,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各类要素感知能力显著提升。智慧通航系统和智慧航道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在典型区段实现应用。在内河航道维护管理全面协同、公益服务高效便捷、干支联动统筹协调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五、长江三峡河段智能通航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二)试点内容。

推进智能通航调度和智能安检,完善调度系统功能、升级安检装备及系统。推进智能监测和智能运维,配置自动采集和监测设备,建设船闸运行监测系统,打造全景式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助航服务。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三峡河段航道立体监测网络、一体化动静态电子航道图设计方案研究。完成船闸运行监测设施安装和调试,建成船闸运行监测系统。智能通航框架研究取得有效进展。基于智能通航的过闸船舶北斗终端初步实现全覆盖。

通过3~5年时间,建成三峡河段航道立体监测网络和一体化动静态电子航道图。基本建成三峡通航区域联动调度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调度、智能监管、智能运维等实现推广应用,三峡河段智能通航水平大幅提升。

六、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加快建设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完善船舶使用岸电政策。推动提高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使用率。建设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信息系统,提升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远程监控、在线统计、智能运维等智慧服务水平。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岸电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长江干线省际旅游客船、商品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和部分干散货船岸电设施建设及改造基本完成。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不断提升。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通过3~5年时间,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基本实现常态化。在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方面形成成套技术指南和管理实践成果。建成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在内河港口岸电使用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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