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会公告〔2021〕30号)【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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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30号【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会公告〔2023〕20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 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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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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