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1〕5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子嫣、朱焱磊、张牧嘉
电话:010-68791885、68791887
传真:010-68792195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段华鹏、王瑾
电话:010-59957760
传真:010-59957684
附件:
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
2.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级诊 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
2.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分 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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