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21〕205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1-12 01:45:2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2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和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209号)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230号)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 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23801.html
本文关键词: 自然资办函,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办公厅, 中央, 财政, 自然资源, 领域, 转移, 支付, 资金, 项目, 储备库, 入库, 指南, 2021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