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1-30 20:18:11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 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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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24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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