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66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2-24 00:34:47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66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现予公布。

符合本清单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本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日









注:

1.“固体废物名称”是指固体废物的通用名称。

2.“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

3.“固体废物描述”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工艺和环节等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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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生态环境部, 危险废物, 排除, 管理, 清单, 2021年版, 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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