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振兴函〔2022〕21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实施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实施的通知》
办振兴函〔2022〕21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为推进《“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落实工作,确保《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现就做好《规划》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水利是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保障。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艰巨任务,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好《规划》实施是水利部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补齐补强脱贫地区水利短板和弱项的重要抓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规划》实施作为水利行业重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规划》全面落实。
二、强化组织实施。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规划》,明确本省“十四五”期间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水利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统筹研究,压实责任,推进落实。要明确《规划》落实的牵头部门和任务责任部门,牵头部门要负起总协调联络责任,强化沟通,加强调度,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任务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优先安排脱贫地区水利资金和项目,落细具体措施,全力推进实施。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水利部门因地制宜谋划落实具体项目,加强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动脱贫地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跟踪落实。要强化《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和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尤其是重点指标完成进度、重大项目落实进展。要认真组织有关地方水利部门定期报送《规划》任务进展情况,分别于每年的6月10日、11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在水利乡村振兴信息管理系统(http://slxczx.mwr.cn)中完成线上填报。2021年度进展情况,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填报。填报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机构人员保持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做好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要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真实可靠。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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