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农药登记并禁止生产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

浏览量:          时间:2022-03-21 03:16:32

农业农村部关于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农药登记并禁止生产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农药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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