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监督函〔2022〕318号《水利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4-17 02:43:26

《水利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办监督函〔2022〕318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深刻吸取东航“3·21”坠机事故、四川丹巴“1·12”透水事故和宁夏近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等今年以来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立即警醒、行动起来,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紧扭住遏制事故这个牛鼻子,突出重大水利设施和小水电站、小水库、淤地坝等“小、散、远”单位,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确保进度和质量。当前正值春季水利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高峰期,各地区各单位要针对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事故高发的特点,保持高度警觉,以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爆破、隧洞施工等事故多发易发的环节为重点,坚决整治工程施工无证、无图纸、无方案、无资质和违法转包分包以及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立足防大汛,加快开展防汛查漏补缺项目整改,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逐项盯紧,狠抓落实,确保度汛安全。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有盲点、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等,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抓典型、开小灶,再部署、再强化。要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研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地区、工程,采取暗访检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在岗履责。要坚持从严从实,将隐患当作事故对待,敢于较真碰硬,对于重大风险隐患长期不整改、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强有力措施,强化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四、妥善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各地区各单位要督促提醒生产经营单位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须臾不可放松,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监控监测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结合实际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保障措施准备,发生险情时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减少事故损失。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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