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浏览量: 时间:2022-04-24 04:04:15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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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31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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