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2〕3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6-04 05:03:10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电发〔202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 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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