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26号)

浏览量:          时间:2022-06-15 06:21:55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26号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患者承载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3.患者承载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4.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5.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6.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2年第26号附件1-6【提取码: xkmw】【解压缩密码://www.0798ci.com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32720.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家药监局, 有源, 手术, 器械, 通用, 名称, 命名, 指导原则, 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2年, 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