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发〔2022〕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6-14 06:15:5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6月1日
 








附件:医疗机构门诊质 量管理暂行规定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32836.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卫办医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 办公厅, 医疗机构, 门诊, 质量, 管理, 暂行规定, 通知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