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22〕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近期,新一轮疫情、国际局势变化的超预期影响,对稳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加大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推动政策速享尽享,助力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扩大就业,拟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直补快办”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注重数据比对、部门协同,精准锁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扩大政策落实率,提升企业获得感,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二、加快全程网上经办。
各地要加快建立省级一体化的就业补贴政策申领经办系统,其中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并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补贴申领、资格核对、办理进度查询、资金发放等服务。目前暂不具备全程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尽量通过电话咨询、指导、预约等方式提供服务。
三、推行“直补快办”模式。
各地要改变以往企业上门申请、部门层层审批的工作模式,按月提取企业上月新增参保人员信息,会同当地教育等部门,做好与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库、毕业生信息等比对,主动筛选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和人员。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受益对象推送政策,告知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对能够直接依托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相关单位信息协同等方式获得或核实政策凭证的,可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
四、优化审核经办流程。
各地要加密审核频次,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不得简单以季度、年度为频次集中受理审核。对当地社保缴纳基数尚未核定的,可先按照企业实际缴费情况或上年度缴费基数,计算补贴额度,待缴费基数确定后再予核定。推广“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企业初次申请补贴政策后,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好社保补贴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对主动申请或筛查确定的单位,最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
五、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各地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有关要求,细化操作办法,加大风险排查,杜绝冒领、骗取、套取等现象,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系统性风险。要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要严格流程控制,细化资质核定、资格审批、资金发放等经办规程,定期复核、抽检,确保规范运行。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依法打击和震慑各类虚报冒领行为。
六、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抓好部署发动,细化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要创新形式,细化操作,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要加强信息衔接,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以及与教育、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优化经办服务的新途径。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参照上述“直补快办”要求执行。各地具体“直补快办”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6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后续工作进展和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2022年6月2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33564.html
本文关键词: 人社部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企业, 吸纳, 就业, 社会保险, 补贴, 直补快办, 助力, 稳岗, 就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