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关于增加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9号)

浏览量:          时间:2022-07-25 08:20:47

认监委关于增加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9号








为落实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标准依据,现决定将GB 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等8项标准纳入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2020)中的认证依据标准(以下简称现有标准)增加本公告附件所列8项标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对新受理的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可根据企业自愿,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8项标准作为认证依据。2023年7月1日起,对新受理的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应依据包含8项标准的全部标准实施认证。

三、2023年7月1日前已出厂、销售、进口的相关产品,无需换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指定认证机构应采取到期换证、年度监督、产品变更等方式自然过渡。

五、各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应按照《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要求,在2022年10月1日前,将按照本公告修订的实施细则、新纳入标准检测能力情况报认监委备案。





附件:新增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





 

认监委

2022年7月6日

 

 





新增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




 

序号 标准号及名称 实施要求
1 GB/T 38694-2020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 按照GB 7258-2017标准8.6.7条款规定: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12000kg 的货车应装备满足标准要求的车辆右转弯提示音系统。
2 GB/T 38185-2019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按照GB 7258-2017标准4.17.4条款规定:车高大于或等于 3.7m 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应装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
3 GB/T 38186-2019商用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按照GB 7258-2017标准4.17.3 条款规定:车长大于 11m 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4 GB/T 38796-2020汽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按照GB7258-2017标准9.2.4条款规定:专用校车、车长大于 9m 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及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转向轮应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
5 GB/T 38892-2020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 按照GB 7258-2017标准8.6.6条款规定:乘用车应配备符合GB 39732规定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若配备了符合GB/T 38892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应视为满足要求。
6 GB 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 按照GB 7258-2017标准8.6.5、8.6.6条款规定:乘用车应配备符合GB 39732规定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若配备了符合GB/T 38892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应视为满足要求;车长小于 6m 的其他客车应装备符合GB/T 19056、GB 7258规定的行驶记录仪或符合标准规定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 EDR对应的GB 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和DVR对应的GB/T 38892-2020《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为独立的检验项目,企业可选择其中一项标准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报告即可。
7 HJ 1137-2020甲醇燃料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8 GB/T 39132-2020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该标准仅执行5.3.3.3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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