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农水函〔2022〕70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应对洪旱灾害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应对洪旱灾害工作的通知
办农水函〔2022〕70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洪旱灾害,对农村饮水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和高温伏旱天气,据预测,未来一些地区还可能出现洪涝灾害和阶段性旱情。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做好洪旱灾害防御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现就做好农村供水应对洪旱灾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洪旱灾害影响下保障人畜饮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应对洪旱灾害工作。要树牢风险意识、底线思维,采取妥善防范和应对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二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实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旱情信息。综合考虑水源水量、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状况等因素,开展农村供水洪旱风险研判,绘制农村供水风险图,因地制宜提出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对以山泉、溪沟、塘坝、浅井等水源为供水水源的小型分散供水工程,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坚持问题导向,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应急供水预案,分析农村供水问题和潜在风险,分区分类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加强供水安全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配备应急水源或储水蓄水装置,做好提前筹备和有序应对。
三要做好饮水问题动态清零。对洪旱灾害影响的地区,要立即组织摸排农村供水工程受损状况和群众饮水安全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失能老人、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要逐一落实饮水安全保障责任人,做好跟踪监测。对排查出的饮水安全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动态清零。农村供水工程发生水毁后,要全力抢修,尽快恢复供水。抢修期间要采取设置临时集中供水点、拉水送水等应急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饮水需求。加强水质检测和净化消毒,保障水质安全。因旱发生饮水安全问题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延伸管网、新开辟水源、分时供水、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规模化养殖牲畜基本饮水需求。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因洪旱灾害影响人畜饮水的地区,要按周或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受影响情况和供水保障工作动态。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农村供水受影响范围和程度等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一致性。
五要补齐工程短板。近年来受洪旱灾害影响频繁的地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因地制宜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依托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骨干水源工程,大力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补齐农村供水水源和工程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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