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

浏览量:          时间:2022-09-03 21:05:2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 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 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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