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1-07 00:25:4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5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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