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发〔2022〕5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1-11 21:53:3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机关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号),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职责,强化成果利用监督,规范调查监测成果应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试行。试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请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附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 果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38888.html

本文关键词: 自然资办发, 自然资源部, 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室, 自然, 资源, 调查, 监测, 成果,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