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证监会公告〔2023〕37号)
浏览量: 时间:2023-02-19 21:38: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37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2: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的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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