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548号)
浏览量: 时间:2023-04-02 22:42:30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 (第三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548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三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1个)。
附件:
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
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分布图
民政部
2023年4月2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