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网监发〔2023〕1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5-04 01:39:2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市监网监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医疗美容消费 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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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56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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