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浏览量:          时间:2023-05-04 03:52:09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56747.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 决定, 废止, 规范性文件, 目录,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3年, 第2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