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浏览量: 时间:2023-05-04 03:52:09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