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23〕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勘察设计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掌上办”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5-13 03:00:5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勘察设计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掌上办”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3〕1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办好便民惠民“关键小事”,自2023年5月8日起,新增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掌上办”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申请“掌上办”。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小程序,办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注册进度查询、个人信息修改等业务。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收到注册申请数据后,应及时完成上报。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等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和执业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社会公众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信息、执业单位变更记录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8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57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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