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3〕4号《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5-22 01:17:29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157949.html
本文关键词: 财会,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 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