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就业〔2023〕10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7-29 16:19:09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3〕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关于促进汽车消 费的若干措施》.pdf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