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原〔2023〕1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8-26 15:19:28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钢铁行业稳 增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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