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17〕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20 05:23:50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的通知




建标造函〔2017〕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造价工程师注册和执业行为,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清理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行为通知如下:

一、各管理机构要加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管理,对造价工程师在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注册企业与实际受聘企业不一致、注册在两个及以上企业等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管理机构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监管,以及对企业升级、延续、变更等日常管理过程中,要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的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行为,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管理机构要逐步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将违规“挂证”、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情况作为工程造价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管理机构要加强同有关执法和其他执业资格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挂证”注册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我司。同时,我司会针对举报投诉线索进行抽检核查,其结果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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