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7〕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公布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名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公布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名单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7〕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对口支援办):
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名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审定,现予公布。就业扶贫基地拟招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已在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就业脱贫 供需对接”专栏同步发布。
就业扶贫基地是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组织引导农村贫困劳动力到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是推进就业扶贫、开展劳务协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广泛发布和充分运用就业扶贫基地提供的岗位信息,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鼓励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求职就业。要积极为就业扶贫基地提供用工指导和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口较多的企业给予扶贫再贷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基地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情况,及时搜集空岗信息并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具体上传操作办法见专栏提示)。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工作成效突出的就业扶贫基地将优先纳入精准扶贫爱心企业创建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沈宏 010-84201522(兼传真) shenhong@mohrss.gov.cn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 周加龙 010-84419975
中国公共招聘网技术支持:010-84201509、2509 xuexinyu@chinasofti.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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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0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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