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办岛字〔2017〕307号《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请填报海岛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6-30 01:18:57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请填报海岛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的函
海办岛字〔2017〕307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
根据《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海洋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为做好海岛生态指数和发展指数数据采集、评估工作,我们拟定了《海岛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请你们组织填报,并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涉及40个海岛(详见附件1),请以单岛为单位填写《海岛生态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组织海岛所在地县级海洋主管部门填报,省级海洋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7年6月28日前上报至局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传真并发送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孙晓晖:010-68047774(电话、传真)
张志卫:zzw@fio.org.cn。
附件:
1. 试评 估海 岛名录
2. 海 岛生 态保护与发 展基本情 况表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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