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办岛字〔2017〕307号《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请填报海岛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6-30 01:18:57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请填报海岛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的函




海办岛字〔2017〕307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

根据《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海洋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为做好海岛生态指数和发展指数数据采集、评估工作,我们拟定了《海岛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请你们组织填报,并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涉及40个海岛(详见附件1),请以单岛为单位填写《海岛生态保护与发展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组织海岛所在地县级海洋主管部门填报,省级海洋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7年6月28日前上报至局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传真并发送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孙晓晖:010-68047774(电话、传真)

张志卫:zzw@fio.org.cn。
 


附件:

1. 试评 估海 岛名录

2. 海 岛生 态保护与发 展基本情 况表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0974.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办岛字, 国家海洋局, 办公室, 填报, 海岛, 保护, 发展, 基本, 情况表, 的函

相关政策